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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y究竟是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錯,需要承受這莫須有的罪名?我們完全無法理解!!公司除了從歌手身上賺取利益,難道沒有保護歌手的責任嗎?為何總是放任Anti Fan一次又一次做出惡劣的行徑?然後將無辜的歌手推上最前線去抵擋一切?這樣的事情一而再,再而三的發生,難道你們都沒有想過應該積極的反制嗎?
總之, No Jay No 2PM,7-1=0,希望JYPE拿出魄力,不要再傷害Jay和其他2PM、2AM的成員了,謝謝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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